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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第六届福建摄影金像奖的通知

2019-12-26 09:34/ 发布者: fzhxsy/ 查看: 1316/ 评论: 0


第六届福建摄影金像奖评审方案

(2019修订版)

 

一、立项单位: 

福建省文联

 

二、主办单位: 

福建省摄影家协会

 

三、评选资格:

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,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和基本路线,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,弘扬主旋律,加入本会并按时缴纳会费的会员。

 

四、奖项设置:

第六届福建摄影金像奖设立五个子项,具体项目设置如下表所示:

 

第六届福建摄影金像奖奖项设置明细

奖项设置

奖项说明

评奖数量(个)

创作奖

表彰作品多次在国内外发表及获奖,并有良好影响力,在创作理念和方法上有所突破的摄影人士。

8

组织奖

表彰在组织摄影活动(展览)中,起主要作用,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士。

4

国际摄影奖

表彰创作成果丰硕,作品在国际较高水准的摄赛中获奖,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和较高知名度的人士。

5

理论奖

表彰在摄影理论研究和出版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

2

终身成就奖

表彰从事摄影事业,做出重大贡献,并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士

2

 


五、评选时间及范围:

评选范围为2019年度元月1日至12月31日间所取得的成绩,评选表格请于2020年1月10日前送达本会。


 


六、评选标准

1、作品参赛获奖、入选计分办法

级别

影展影赛

入选

佳作

(优秀)

铜牌

银牌

金牌

1.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国展及国际展(届展)

15

/

/

/

/

2.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品牌展览、影赛

8

/

/

/

/

3.全国性摄协举办的全国性影展、影赛

5

/

/

/

/

4.获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重要影展赛

8

/

/

/

/

5.各国主办超过10届(含10届)的国际影展、影赛

/

/

3

4

5

6.各国组织未超过10届的国际展览、影赛

/

/

2

3

4

7.各省(包括港、澳、台)摄协举办的国际影展、影赛

1

2

3

4

5

8.省摄协主办的影展、影赛(届展)

5

8

10

12

15

9.省摄协主办的品牌影展、影赛

2

3

5

8

10

10.省摄协主办的一般性影展、影赛及兄弟摄协主办的影展、影赛

1

2

3

4

6

市级

11.市摄协主办的届展

/

1

2

3

5

报刊

12.中国摄协所属报刊杂志主办的影赛

/

1

/

/

/

备注:中国摄影家协会取消金、银、铜牌后的国展、国际影展入展作品统一为15分,品牌展入展作品8分,其他全国性影展入展作品5分,省内各影赛获奖证书上已标明分数的以该分数为准。


2、出版摄影著作、摄影集及发表论文、文章、作品计分办法

项   目

学术论文

创作经验文章

艺术照片

1.入选中国摄协组织的全国摄影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集

8

——

——

2.本会召开的全省理论研讨会宣读或评为优秀论文

4

——

——

3.在国外摄影专业刊物发表的文章和作品

5

3

2

4.中国摄协所属的摄影专业报刊、杂志发表文章和作品

3

2

1

5.在省摄协参与主办的《海峡摄影》及《世界摄影地理》杂志上刊发摄影文章及作品

2

1

1

6.出版摄影著作、摄影作品集

20(无国家正规书号按1/2计)

7.摄影文章获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

金奖15 银奖10 

铜奖8 优秀(入选)5

 

3、举办个展、联展计分办法 

项   目

得   分

1.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个展

30

2.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联展

15

3.全国性摄协主办个展

10

4.全国性摄协主办联展

5

5.本会主办个展

20

6.本会主办联展

10

7.省兄弟摄协主办个展

4

8.省兄弟摄协主办联展

3

9.省协网站及微信平台举办个人影展

3—6

 

4、获全国德艺双馨、五个一工程奖、文艺百花奖等计分办法

项  目

得  分

1.获中国文联“德艺双馨”艺术家称号

300

2.获中国摄影家协会“德艺双馨”会员

100

3.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

200

4.获全国文艺百花奖

一等200

二等150

三等100

5.获省五个一工程奖

150

6.获省文艺百花奖

一等50

二等30

三等20

7.获设区市文艺百花奖

一等20

二等15

三等10


5、组织摄影活动计分办法 

项  目

 得 分

在策划大型摄影活动中起主要作用

10

在策划省一级摄影活动(展览)中起主要作用

5

在策划地市一级摄影活动(展览)中起主要作用

3

注:1、本计分办法按年度计算;

2、由中国摄影家协会、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网站月赛、季赛按相应项目的1/2计分;

3、本计分办法未列入的影展、影赛、出版著作、摄影集、发表作品及举办展览的,参照相应项目计分;

4、联展得分除以联展人数为个人得分。

5、省(含省)一级以下影展影赛同一活动中,可记入分数的幅数最高不超过4幅。 

6、策划各类摄影活动需由所在市以上协会盖章证明。

7、必要时,可设提名奖若干。

  


七、申报办法及说明: 

 

1、每位申报者只允许选报一个子项;

2、各参评人需点击微信左下方的“阅读原文”下载申请表格,并按规定填写,以填表顺序复印相关证书,证明材料做为附件,并装订成册,做为参评的材料。

3、所有申报参评者必需通过有关部门或单位推荐,否则不予受理;

4、评奖组织方对所有申报参评者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5、申报金像奖创作奖的会员以国内分为主,国际分为辅,国际分在总分中不得超过50%权重。

6、国际奖仅计算在各国各地区举办的国际影赛的金、银、铜牌部份,国际奖由省摄协秘书处按月统计,请预申报该奖项的会员必须按月申报,省摄协每月初公布申报会员奖牌榜,评审团按奖牌榜自高向低录取获奖会员,年终时由会员填表申请,未填写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
7、申报参评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,提交的作品必须拥有独立、完整和无歧义的著作权(独立、完整和无歧义的著作权的界定,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》的有关解释为准)。

8、如申报参评者未提出退还申报材料要求,评奖组织方将不予办理退还申报材料事宜;申报参评者在颁奖活动结束后要求退还申报材料的,可与评奖组织方联系后自行取回;如需办理邮寄,则费用由申报参评者自理。

9、终身成就奖由省摄协秘书处推荐申报。

10、组织奖和理论奖由各设区市摄协、行业摄协与省摄协秘书处沟通后推荐申报。

11、由评委会终评确定拟获奖人选后,将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。

12、参评者提供的任何材料如确实存在不符合《关于申报第六届福建摄影金像奖的通知》要求和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情形的,组委会将通过有关程序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。

13、被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者若有明显主观恶意行为的,组委会将视情节轻重,给予其在有关媒体通报,在一定届次内禁止其参评金像奖等处理。

14、不明之处由福建省摄影家协会负责解释。

 

八、咨询联络

 

福建摄协秘书处   傅勇:0591-83710843      陈菟:0591-837704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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