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届福建摄影金像奖评审方案(2019修订版)
一、立项单位: 福建省文联
二、主办单位: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
三、评选资格: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,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和基本路线,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,弘扬主旋律,加入本会并按时缴纳会费的会员。
四、奖项设置: 第六届福建摄影金像奖设立五个子项,具体项目设置如下表所示:
第六届福建摄影金像奖奖项设置明细
五、评选时间及范围: 评选范围为2019年度元月1日至12月31日间所取得的成绩,评选表格请于2020年1月10日前送达本会。 六、评选标准 1、作品参赛获奖、入选计分办法
备注:中国摄影家协会取消金、银、铜牌后的国展、国际影展入展作品统一为15分,品牌展入展作品8分,其他全国性影展入展作品5分,省内各影赛获奖证书上已标明分数的以该分数为准。 2、出版摄影著作、摄影集及发表论文、文章、作品计分办法
3、举办个展、联展计分办法
4、获全国德艺双馨、五个一工程奖、文艺百花奖等计分办法
5、组织摄影活动计分办法
注:1、本计分办法按年度计算; 2、由中国摄影家协会、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网站月赛、季赛按相应项目的1/2计分; 3、本计分办法未列入的影展、影赛、出版著作、摄影集、发表作品及举办展览的,参照相应项目计分; 4、联展得分除以联展人数为个人得分。 5、省(含省)一级以下影展影赛同一活动中,可记入分数的幅数最高不超过4幅。 6、策划各类摄影活动需由所在市以上协会盖章证明。 7、必要时,可设提名奖若干。
七、申报办法及说明:
1、每位申报者只允许选报一个子项; 2、各参评人需点击微信左下方的“阅读原文”下载申请表格,并按规定填写,以填表顺序复印相关证书,证明材料做为附件,并装订成册,做为参评的材料。 3、所有申报参评者必需通过有关部门或单位推荐,否则不予受理; 4、评奖组织方对所有申报参评者不收取任何费用。 5、申报金像奖创作奖的会员以国内分为主,国际分为辅,国际分在总分中不得超过50%权重。 6、国际奖仅计算在各国各地区举办的国际影赛的金、银、铜牌部份,国际奖由省摄协秘书处按月统计,请预申报该奖项的会员必须按月申报,省摄协每月初公布申报会员奖牌榜,评审团按奖牌榜自高向低录取获奖会员,年终时由会员填表申请,未填写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。 7、申报参评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,提交的作品必须拥有独立、完整和无歧义的著作权(独立、完整和无歧义的著作权的界定,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》的有关解释为准)。 8、如申报参评者未提出退还申报材料要求,评奖组织方将不予办理退还申报材料事宜;申报参评者在颁奖活动结束后要求退还申报材料的,可与评奖组织方联系后自行取回;如需办理邮寄,则费用由申报参评者自理。 9、终身成就奖由省摄协秘书处推荐申报。 10、组织奖和理论奖由各设区市摄协、行业摄协与省摄协秘书处沟通后推荐申报。 11、由评委会终评确定拟获奖人选后,将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。 12、参评者提供的任何材料如确实存在不符合《关于申报第六届福建摄影金像奖的通知》要求和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情形的,组委会将通过有关程序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。 13、被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者若有明显主观恶意行为的,组委会将视情节轻重,给予其在有关媒体通报,在一定届次内禁止其参评金像奖等处理。 14、不明之处由福建省摄影家协会负责解释。
八、咨询联络
福建摄协秘书处 傅勇:0591-83710843 陈菟:0591-8377042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