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会衔申报的通知(2019修订版)经福建省摄影家协会第七届理事会主席团研究通过,自2016年起,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会员设置会衔制度,即日起,2019年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会衔的申报工作开启,并按相应的标准进行申报考评,细则如下:
一、会衔设立: 自2016年起,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会员设会士、硕学会士、博学会士等名衔。
二、会衔标准: 1、通过协会15分制标准,并自愿申请入会的为会员。 2、取得会员资格一年以上,并累积艺术分数达200分以上,同时兼有省摄协届展铜牌或国展(含中摄协国际影展)入选以上作品,具备摄影论文一篇(1500字以上),举办过一次个人摄影作品展,获得省十佳或福建国际摄影十杰(含上邦国际摄影十杰)以上的会员,经本人申请,可被评为会士名衔。(会内待遇相当于理事)。 3、取得会士名衔,入会会龄五年以上,累积艺术分数达500分以上,同时兼有省摄协届展银牌以上作品,具备摄影论文三篇(或5000字以上),出版过个人摄影作品集,获得省十佳或福建国际摄影十杰(含上邦国际摄影十杰)三次以上或者福建摄影金像奖。经本人申请,可被评为硕学会士荣衔。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专委会将吸纳为委员(会内待遇相当于常务理事)。 4、取得硕学会士名衔,入会会龄10年以上,获得省摄协届展金牌(省摄协届展三幅银牌)或国展(含中摄协国际影展)铜牌(三幅入选)以上,获得省十佳或福建国际摄影十杰(含上邦国际摄影十杰)五次以上或者福建摄影金像奖,经本人申请,可被评为博学会士荣衔。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专委会将吸纳为委员(会内待遇相当于主席团成员)。
三、计分依据 1、作品参赛获奖、入选计分办法
备注:中国摄影家协会取消金、银、铜牌后的国展、国际影展入展作品统一为15分,品牌展入展作品8分,其他全国性影展入展作品5分。中国摄协所属报刊杂志如《大众摄影》等主办的影赛取消金、银、铜牌后,入展作品计1分。 2、出版摄影著作、摄影集及发表论文、文章、作品计分办法
3、举办个展、联展计分办法
4、获全国德艺双馨、金像奖、五个一工程奖、文艺百花奖等计分办法
5、组织摄影活动计分办法
四、会衔申报程序 1.申报表格可点击微信左下方的“原文链接”从省摄影家协会网站上下载表格。 2.电脑填写后并加盖单位或所在设区市以上协会公章 3.装订申报材料复印件与表格一同寄送省摄协。
五、申报截止日期 2020年1月10日截止 六、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会衔评审委员会 主 任:潘朝阳 副主任:石广智 邢常葆 佘 山 杨为春 周 岱 翁惠文 办公室:郑祚声
七、咨询 傅勇:0591-83710843 陈菟:0591-83770421
八、本条例由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会衔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福建省摄影家协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搜索 复制 |